(记者 王力) 日前,市政府下发了《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及《2009—2010年全市危旧房重点片区和旧城改造任务》两份通知。根据安排,今明两年我市将继续着眼改善民生,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让更多居民共享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成果。
2010年前改造120万平方米危旧房
为加快推进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形象,我市出台了《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以着力改善民生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丶分区实施丶统一规划丶市场运作丶政策扶持丶综合配套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弱势群体生活环境和居住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安排,2010年底前,全市完成重点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48个,完成改造面积120.12万平方米。通过实施重点片区危旧房改造,加快现代国际性海滨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市民生活质量,尽快让居住在低矮简陋平房中的市民住上宽敞舒适的楼房。
三类危旧房将进行改造
据了解,我市危旧房改造的对象分为三类:一类是市区危旧房,指城市规划区内上世纪80年代以前建造,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二是市区危旧房片区,指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集中连片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危旧房住户100户以上丶危旧房比重达70%以上的区域。三是棚户区,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包括平房和楼房):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占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三丶四类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丶供热丶供气丶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四是采矿沉陷区治理改造范围内的危旧集中居住区。
四大原则规范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我市将遵循政府主导,分区实施。各区政府按照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年度改造任务,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任务,市直管公房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由市房产局组织实施。通过拆迁重建丶配套市政设施丶调整规划布局,在尊重历史风貌和满足城市发展总体需求的前提下,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积极采用住宅建设先进技术和理念,提高我市住宅建设的层次和总体水平。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方参与,采用市场化运作,多渠道解决改造资金缺口。切实承担起城市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责任,集约节约用地,努力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确保规划一片丶建成一片丶配套一片丶管好一片的原则,加快实施改造过程,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整体居住质量,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政策倾斜带来多重利好
纳入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居民,可提取个人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符合经济适用房丶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列入年度住房保障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政策,无需摇号直接安排保障性住房。符合拆迁改造安置条件,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可采取产权共有方式购置安置住房。市区危旧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相对集中配套建设廉租房,用于安置本区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